• 问答中心
  1. 登录
  2. 注册
  • 问答首页
  • 问题求助
    • BUG反馈
    • 其他问题
  • 招投标咨询
  • 信息化咨询

评审及代理机构质疑答复适用法律错误,评标结果无效?

评审及代理机构质疑答复适用法律错误,评标结果无效?


2026年02月04日 | 596人阅读
回答 | 共 1 个
按点赞量排序
  • oneie

    0
    等人赞同

    【基本案情】

    A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采购),被评标委员会以"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质疑后,代理机构错误适用《招标投标法》答复,且未给予供应商说明机会。供应商投诉至财政部门,主张:1.法律依据错误;2.程序违规(未允许说明即废标)

    【处理理由】

    法律适用错误:项目属政府采购服务,非工程类,应适用《政府采购法》而非《招标投标法》。程序违法:评标委员会以“报价低于成本"否决投标时未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或提供证明,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处理结果】

    财政部门认定投诉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

    评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四条及《实施条例》第七条,明确服务类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律。

    程序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要求评标委员会对低价投标应给予说明机会。投诉处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程序或结果违法时需重新采购或撤销合同。

    核心要点: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须严格区分法律适用,程序上须保障供应商申辩权,否则可能导致采购活动无效。


    2026年02月04日
      查看更多

      请先 登录 · 注册

      取消 评论

游客

^-^我来说两句,请先 登录 · 注册
发表回答

oneie

热门帖子
周榜 | 总榜

  • 1
    技术偏离表承诺能不能判定产品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
    总公司能用分公司资质投标吗?财政部权威答复来了!
  • 3
    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厂房属于公司的自有厂房吗?
  • 4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一致,但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应当否决投标吗?
  • 5
    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证书,是否相当于具备相应职称?
  • 6
    采购文件要求的显示器尺寸是24寸,请问有24寸显示器吗?
  • 7
    关于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参与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的答复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
  • 8
    《中小企业声明函》应该由谁出具?
  • 9
    中价协信用评价AAA级、AA级、A级等证书,可否作为评分项?
  • 10
    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若干供应商应该作为不同投标人还是作为一个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