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中央预算单位参照本单位所在地或评审活动所在地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各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对各地区最新出台或正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进行了梳理,供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使用。
一、相关政策文件
1. 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
http://www.mof.gov.cn/gkml/caizhengwengao/wg2016/wg201612/201704/t20170424_2586519.htm
2.《关于使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3〕375号)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2/t20131209_3892632.htm
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