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主页 > 知识 > 招投标

两人投标质疑函相似超9成是串标吗?

admin 2023-08-30 06:58:23 人看过 字号:[ ]

同一项目,如两个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内容几乎一模一样,重复率达到90% 以上,是否有串标围标嫌疑,应如何应对?



答:此种情形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规定的“恶意串通”和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因此不能确定为恶意串通、串标围标。质疑函是供应商的维权途径,并不是投标行为,质疑函雷同并不代表投标文件雷同,一同质疑并不为法律所禁止。从质疑书的雷同度来确认是否串标围标,没有必然、确凿的逻辑。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文件被泄露到竞争对手上,哪些人应该被追责?

我们公司的投标文件被泄露到竞争对手上,竞争对手把我们公司标书内容发到微信群里,群里都是我们公司客户,请问如何追究竞争对手责任,还要追究哪些人的责任?


答:投标文件内容包含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构成一个公司的商业秘密。参与政府采购中的各有关人员对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责任。

建议该供应商尽可能搜集、固定证据,作为违法或犯罪线索向财政、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机关举报。被追责的应当包括非法获取投标文件的竞争对手,如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有关人员存在恶意串通或受贿,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注意:转载申明:转载本号文章请注明作者和来源,本号发布文章若存在版权等问题,请联系QQ:86662817处理,谢谢。
1、本站目前拥有近 1000+ 精品收费资源,现在加入VIP会员即可全部下载。
2、本资源部分来源其他付费资源平台或互联网收集,如有侵权请联系及时处理。

编辑推荐

热门文章

运用大厂严格培训标准
拥有海量精品培训课程
汇聚众多行业优质资源
打造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正规监管 工商认证 工商监管
Copyright © 2014-2034 北京祺智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4031243号-3
本站访客:22609
one-ie
one-ie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